您们好!您们辛苦了!我们是湖南省祁阳县三口塘镇黄公岭村5组的村民,现在向您们报告一个事实,并举报黄公岭村、三口塘镇主要领导和祁阳县有关部门领导。
1,我们已于2015、2016年多次通过书信、电话、网上信访等方式分别向镇、县、市、省以及中央领导反映情况和找有关部门领导诉求但效果不大。
2,我们为了集体的山权、地权、人权和居住权不受侵犯,曾多次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祁阳县鸿鑫矿业有限公司用不正当手段勾结村、镇、县有关部门和领导,并买通我们组几户村民,他们为了利益链条、暗箱操作,“连哄带骗”在明知国家不准毁坏稻田和鱼塘的情况下强迫我们签订一个毛稿协议(我们组共19户人家,目前还有3户人家没有签字,还没有加盖5组公章更没有公证)。当时我们太相信镇政府同时也不知道国家对稻田和鱼塘的政策和法规。而且每次都是由镇政府出面打着县政府“招商引资”这个晃子,在没有办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允许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强行毁坏我们的稻田、鱼塘、茶山、树林和公路等。现在已面目全非,一下雨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水土流失,出太阳就漫天灰尘和剧烈的油漆味道。我们曾多次找到镇领导向他们反映情况,他们一拖再拖,现在已过去近2年了。当我们最近向有关部门咨询时才得知,砖厂现在根本没有办手续,我们又打市国土局电话咨询才得知,现在国家不允许毁坏稻田鱼塘,更不允许将稻田鱼塘建成红砖厂,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都是三口塘镇主要领导私自做主,欺上瞒下,让人痛心不已,万念俱灰。
他们为了利益链条,暗箱操作,在2015年11月份,鸿鑫公司就闯进我组并挖坏稻田13.12亩,旱田7.48亩,鱼塘4口,油茶山和柴山共15.34亩,总共合计43.6亩,镇领导宣称这是国家支持的,县政府牵头的环保砖厂,没有一点污染,但为什么在没有国土局和环保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复的情况下他们就敢私自建厂?为什么在居民区建立红砖厂。为什么敢在稻田鱼塘兴建红砖厂。为什么没有人来管这件事? 是谁在背后给他们撑腰?
2016年1月以来,鸿鑫公司在王建青和王件福家门口建立红砖厂。在未得到王件福同意的情况下就将他的稻田毁坏,并试图强行从王建青和王件福家门口修一条公路上去。起初说办红砖厂的时候,组里人都不同意,因为离家门口太近,后来三口塘镇的领导干部隔三差五的到每家每户来做工作,老板本人也跟着来,总共约有10多次,我们都不答应,态度坚决。其中有几次领导过来找我们协商我们理都不理,以为镇领导、村干部和老板会死心,后来镇领导和村干部以及老板本人通过买通一部分比较强势的几户村民并单独找我们每一户人家协商,用老板自己的话说“连哄带骗”。然后镇干部和老板都说以公路地面为基础建砖厂,砖厂的地面不得高于公路,当着大家的面承诺并保证绝对低于王建青、王件福家大门口平地,到我家来的领导有胡红波、潘小青、郑明元、潘小青一再保证红砖厂绝对没有污染,砖厂地面绝对不会高于王建青、王件福大门口平地。并说门口是个花园,绝对不会影响我们村和我们组的美观,所以在原协议书上特别写到了不准乱堆土堆放料。但现在的协议书上已经没有这一条了,原因是老板删除了。并安排我们组近一半的人为其打工和收买人心。现在站在公路上不可能看到王建青家房子,王件福家门口也只能看到和山一样高的黄土堆。然而这还不算完,他们准备从青山养路公班开始修一个大停车场,说是入口,整个停车场将是斜坡一直绵延到砖厂,并说再从旁边的山上继续修一条路,这样以来,我们将如何生活?王建青、王件福家房子将处在砖厂中,旁边距离只有几米远,我们将如何生活,生死没有一点保证,这种不守信用、不讲承诺的老板,领导干部置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不管不顾,让老百姓心寒!
3,砖厂动工后毁坏王建青家果树共计217棵,其中只赔付给王建青家67棵树共10050元,另有150棵树和三块种有大蒜和蔬菜的菜地没有赔付,老板口头承诺说出砖后给我免费加盖两层楼房。
4,砖厂毁坏王建青家的化粪池和沙子公路,当即承诺马上给我们修好,至今未见行动。
5,砖厂毁坏周边山林导致严重水土流失淹死王件福家12棵果树和毁坏王建青家稻田三片约0.8亩。至今未赔付以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1,我们从2015年11月份以来多次找镇政府领导说明情况,其中2016年5月份我们又多次向镇党委胡红波书记、钟建华副书记反映情况,胡红波书记说等纪委书记何开斌月底回来了再说。一拖再拖。
2,2016年6月份我们多次打12345县长热线,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其中6月份最多,约10次。其中国土局一名领导说他们管不了,他们总不可能搬一张床天天睡在砖厂,还有一名领导叫刘欣,他说就算你们告到中央去也没有用,砖厂花了这么多钱不管怎么样都会建下去的。这就是领导对百姓的回答吗?
3,2016年6月1日,砖厂老板自己与我们协商,说在祁阳县他想让谁走就让谁走,要我们清楚,并反问我们“领导是跟你关系好呢还是跟我关系好”。还说他曾经打了多少人,要多少下跪求饶。我们一下子就全明白了……我们有录音为证。
4,2016年6月7日我们被逼无奈,分别在红网和省长信箱发文诉求并将材料寄给县、市、省和中央领导。第二天即6月8日三口塘镇人大副主席和国土所所长来我们这里了解情况。后几天分别有镇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找我们了解情况。
5,2016年6月14日镇纪委书记何开斌等领导来我们家现场察看,并说现在国家的政策是允许企业先动工再报批,边做边批,否则等手续都办好了再动工就来不及了。老板要考虑成本。因为在我们国家“开会要一年、计划要一年、落实要一年”。这就是领导对老百姓说的话!我们有录音为证。
6,2016年6月18日镇党委副书记钟建华等领导召集我们全家和砖厂老板当面协调,并帮尽了老板,和当初的承诺完全相反,当初老板和镇领导来做我们的工作时一再强调砖厂没有任何污染,砖厂绝对不会高于清大线公路,更不可能高于王建青、王件福家门口平地。现在镇党委副书记钟建华说污染和影响肯定是有的,只是多少而已,并说两个人过路,其中一个人也会对另一个人造成影响。至于砖厂地基高于王建青、王件福家门口路基影响风水、影响美观、影响视线、影响采光,他说国家法律没有认可这一条。而且砖厂并没有影响我们进出等等之类的话。还说城市里都是房子靠房子、房子对房子。多次要我们让房子给老板,要我们搬走。真是岂有此理!我又向其反映砖厂晚上动工,挖土机的噪声太大影响休息,他却理直气壮,说国家大力支持企业晚上用电和工作。但企业晚上用电和工作和挖土机工作完全不是一回事……这种领导丧尽天良、天理不容,我们非常痛心。这就是一个员、一个党委副书记说的话吗?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保护环境也是政绩!这些领导应该学一学,对着镜子应该看一看。扪着良心问一问!良心何在,公道何在,党性原则何在!我们有录音为证。
7,由于我们多次向上级反映情况,迫于压力,镇领导天天来协调,终于签订了一个补偿协议。其主要内容是由于砖厂未信守承诺,抬高了位置,部分阻挡了王建青家的视线和采光等等,砖厂无偿给王建青家加盖两层楼房,再转租给砖厂办公用。《祁阳县三口塘镇人民信访复字【2016】5号》。但当时我儿子出国工作,儿媳妇怀孕在身,这份文件我并没有看到。直到我儿子2017年回家休假时在省长信箱才看到了原文。特此向领导说明。
8,2017年5月8日,砖厂老板李绿生一行人来我们家与我们重谈这个协议,公然撕毁。他说准备在我家门口修一个斜坡上去,直接阻挡了我家的门口,并准备从我家旁边修一条公路。我们感到莫名其妙,突如其来。因此绝不同意,李绿生说如果我对你们家不造成影响,不阻挡你家的大门口,我凭什么给你加盖两层房子。如果你们不答应,我就动法院动政府。我们就全明白了,什么破协议,只不过是老板一步步算计好的,只是缓兵之计。三口塘镇政府是帮凶,好让我们不要往上诉求。造成他们眼中所谓的即成事实,等以后我们再上访时,上级政府也不好叫停砖厂了。我们不要别人的钱,葡京赌侠牛魔王管家婆。我只要我的稻田、鱼塘、绿水、青山和一片净土!一片蓝天!一片安宁!
9,2017年6月3日,砖厂在未征得王件福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从王件福家门口修一条到砖厂的路,约6米宽,60米长,起点在清大线公路,经过王件福家门口,这样以来将完全把王件福家包围起来。砖厂负责人易晓勇当面威胁王件福说你不同意就炸掉你的房子。在场人有王件福、柏冬香、易晓勇、邓太清、于承见等等。
10,2017年6月5日下大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王建青家的化粪池、房子地面、沙子公路等全被淹没。洪水从化粪池反流至洗手间。由于砖厂不顾周边人们安全,从2015年起多次发生严重水土流失,一直未有改善,洪水、泥石流冲坏王建青家的稻田0.8亩。我们有大量的照片为证。
各位领导同志;我们都是奴家良民,也是逆来顺受的,虽然有镇、县有关领导给他们撑腰,给他们提供保护。但我们相信即使他们买通县、镇、村三级干部也买通不了中央干部,对他们违反土地法,环境保护法,欺压百姓平民,毒害百姓的生命安全总会有人来管。我们相信上级政府一定会重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请求领导为我们做主:
1,立即制止砖厂非法作业,恢复原来的面貌,居民区不能办砖厂。否则生命安全如何保证。
2,立即赔偿王建青、王件福家的损失,果树、沙子路、化粪池、菜地、稻田作物等。否则,我们绝不答应。
4,恳请中央巡视组下来调查我们这里的官员,特别是加大对村、镇两级领导的巡查。消除影响。
我局针对2017年6月25日永州红网百姓呼声“祁阳县黄公岭村非法兴建红砖厂”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祁阳县三口塘镇黄公岭村五组,公司法人代表为李绿生,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页岩砖瓦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经祁阳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0136927),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0日止,采矿范围:0.0265平方公里,矿种为砖瓦用页岩矿。2016年元月,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发展当地经济,经祁阳县发改委获批《关于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万块节能页岩砖项目备案》(祁发改基字[2016]01号)。2月份,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也未与村组达成补偿协议情况下,擅自在三口塘镇黄公岭村五组开始平整土地搭建厂房,祁阳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制止了该公司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该企业占用土地面积8.16亩,其中耕地4.14亩,林地0.18亩,其他土地0.51亩,草地3.33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所占土地不符合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祁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4月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将所占土地退还原村组,并处4.102万元罚款。在调查期间,该公司间续动工,祁阳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6年3月10日、6月12日、6月30日、7月11日到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函告了三口塘镇人民政府。我局就此案分别向县纪委、市支队、市委督查室作了专题汇报。2016年8月2日,该公司履行了祁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内容,依法缴纳了罚款,2016年8月9日,祁阳县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支队开具了违法用地处理情况证明书,该企业于8月12日获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祁阳鸿鑫矿业有限公司页岩节能砖厂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永国土资函[2016]47号)。该项目用地选址正好处于祁阳本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中,祁阳县国土资源局、三口塘镇政府已将该选址列入到此次的调整完善中,调整为建设用地,调整完成后即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合法建厂。目前,黄公岭村及五组村民对该公司的建厂行为和补偿方式基本满意,表示全力支持,现该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相关用地手续正报市局办理中。
1、我局协调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企业依法补偿土地使用者土地经营权益,切实保护老百姓权益;
2、我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责令该企业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不得非法占地生产。
非法无证办砖厂,毁坏农田,茶山,鱼塘,电力,砖厂办在居民区,情况属实,政府部门没人管制,只能网络曝光,希望上级领导看了,会重视勘察实情
根据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案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为什么要变更稻田性质,为什么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只字未提,这是什么领导干部,望大家都来检举!祁阳县贪官多!2017-07-27 21:02:440三塘人在北京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并未包括农田,鱼塘等2017-07-27 21:10:450三塘人在北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